徐州:新税收政策1月实施

06.01.2015  12:54
          12月29日,从徐州地税局了解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继今年10月“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政策实施后,国家为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又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徐州市超八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受益。       据了解,自去年10月起实施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免征收营业税相关优惠政策以来,扶持政策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益面明显扩大,负担明显下降。全市有近万户小微企业已累计减免营业税8900多万元,约占正常申报营业税纳税企业的总户数的40%左右。         此次新的政策实施后,预计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3850万元,将有13.6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益,受益面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