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徐州市检察院支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2.10.2016  17:38

  支持起诉类:

              徐州市检察院支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会议现场

 

  基本案情:江苏省沛县检察院在办理刘铁山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并将其移送徐州市检察院办理。经查,自2013年以来,刘铁山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家中非法开办电镀、酸洗加工作坊,并将未经环保处理的电镀和酸洗废水直接排放至土壤和水体中。经环保部门检测鉴定,其排放的废水酸碱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2015年12月20日,以上五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拘役等刑罚。

  支持起诉情况:2015年11月28日,徐州市检察院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刘铁山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5年12月15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2月18日,徐州市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五份支持起诉意见书。2016年3月22日、23日,该五起案件开庭审理,后全部审结并生效,原告的诉讼请求通过调解或判决均获得了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