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近日,徐州市组织召开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按照省政府“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的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分批对主城区鼓楼、云龙、泉山区的400个老旧小区开展整治。
此次整治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平安建设、环境改善问题,依据此前试点小区的整治模式,参照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将整治标准和内容细化分解为3大类,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治安防范设施和市容环境。通过全方位实施综合整治,努力实现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完善、安防技防功能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的目标。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功能,此次整治将按照“能用、够用、好用”的标准,重点对小区道路、照明设施、公厕等实施改造和维修。整修道路按照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标准,对小区主路、组团路和宅前路采用柔性或刚性路面,达到“质量好、路面平、无积水”目标;整治架空的交叉无序的各类电信线路,进行归集、整理绑扎,做到有序分类,整齐美观,杜绝乱拉乱扯现象;修缮照明设施,配置主干道照明设施,确保原有路灯正常使用,对室内楼内、室外道路实施亮化,推广使用节能能源和灯具;配齐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容器,建立完整的垃圾收运体系和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推行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集;改造公厕,通风采光符合标准,夜间有照明,有基本配套设施,有专人管理,进出口有明显性标志,有化粪池或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完善物管用房,禁止挪作他用,整合小区门卫用房资源,增加物管服务用途,保障物业服务和管理正常运转,规范小区商业用房门头、店招,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实现整齐美观。
经过前期的调研论证,市政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分批对主城区400个老旧小区整治一遍。具体时间节点为:2016年7月至9月,先期整治100个老旧小区;10月至12月,再启动100个老旧小区的整治工作。2017年开展综合整治接续行动,分两批完成市区剩余老旧小区的整治任务。(徐州市城管局:许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