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审计局出台请销假制度

27.04.2015  12:34

  4月23日,徐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简称《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制度。
    《制度》明确了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假和病假要填写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制度》规范了各类假期的请销假程序,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应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按时销假。请假实行事前审批制,工作人员请假需在事前按照申请、上报、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有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由处长或处室人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制度》规定要严格执行奖惩规定,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各处室要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各项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全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当事人、所在处室及处室负责人的年度评先资格。(赵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