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03.06.2016  16:41

  5月20日,徐州市医改办部署全市深化医改综合试点2016年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医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组织编制“十三五”医改规划。着力构建现代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引领“十三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推动“健康徐州”建设。


  继续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出台徐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市、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址建设,统筹做好市中医院、儿童医院拓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基本的职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均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并实质运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动态监测。完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结合徐州市实际,合理调整病房床位费、康复理疗类、中医诊疗类(不含中医综合)等医疗服务价格。


  落实对卫生的各项投入政策。对精神病院、传染病院、职业病防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等重点倾斜。鼓励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并按规定给予补助。落实对公立医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政府补助,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通过同级财政差别化补偿进行平衡。开展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将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考核。建立并落实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落实医疗费监测、公示制度,确保门急诊、住院均次医药费用增幅不超过5%。


  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做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信息推送、结算服务、药事服务、急诊急救、优质护理等工作,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