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实施“八项举措”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03.04.2015  11:33

  今年徐州市将以实施157项重点工程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实施“八项举措”,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淘汰电力、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认真落实热电联产规划,推进大型发电厂集中供热技术改造及供热管网建设,完成市区范围南区热电和新汇热电的整合替代。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全面完成年度331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加快完成主城区工业企业的退城入园。


  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力度


  对环保不达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对完不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关闭、转产。年内完成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等燃煤电厂4台30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放试点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徐州东亚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等钢铁企业除尘脱硫提标改造。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年内完成104家VOC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继续严格落实“八个一律、三个强化”的施工扬尘管理制度,切实控制建筑、绿化、道路、拆迁等施工扬尘及渣土运输污染。提高道路保洁标准,逐步推行高效清洁的道路清扫与清洗作业方式,减少道路积尘。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手段,对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露天散货堆场和道路施工地段,要求配备降尘雾炮车等污染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城区搅拌站和散货堆场清理整治,年内完成市区15家搅拌站和19家散货堆场关闭搬迁工作。


  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


  完善机动车环检监控平台,开展环保电子卡核发,环保标志核发率达95%以上。继续加大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报废力度,年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加大船舶大气污染治理力度


  开展“绿色港口”创建活动,推进内河船舶、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推广港口岸电,选择条件具备的港口率先启动岸电设施建设,推进港口岸电系统建设项目16项,实现港口岸电技术标准、船舶受电设施和相关接口标准统一、规范。


  加大秸秆禁烧和秋冬季落叶禁烧力度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构建跨区域联防联控体系,严防季节性秸秆焚烧造成空气严重污染。进一步完善市区秋冬季落叶收集处置系统,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坚决杜绝焚烧现象。


  继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继续完善驻厂监管新机制,及时开展监管成效评估,总结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监管方向及重点。结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每年定期开展两期环保驻厂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


  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和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完成工业源、生活源、流动源和其他源调查工作,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为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