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出台意见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
30.08.2016 00:34
本文来源: 消防总队
近日,徐州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属性、经费项目及计领标准,为推动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意见》重点解决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人员管理、执勤训练及调度、经费保障4方面突出问题。《意见》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地方各级政府依法建设,并按照事业单位性质进行法人登记,其员额由机构编制部门商公安机关制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招聘;编外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政府专职消防队调度指挥纳入119调度指挥体系同步建设,一级、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建有接处警终端,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接处警专线。
同时,根据财政部和江苏省政府有关规定,《意见》明确提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人头费不少于每人每年6万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不少于每队每年20万元。
本文来源: 消防总队
30.08.2016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