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安推进“四项建设” 打造公安铁军
为推动全警大轮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打造公安铁军,徐州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推进“四项建设”考核竞赛活动。
考核竞赛分为实地考核和业务竞赛两部分,内容围绕“四项建设”设定。实地考核对象为抽取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业务竞赛内容。业务竞赛对象为推荐对象,竞赛内容分为基础科目和警种专业科目两类。其中,基础科目为全体参赛民警参加,警种专业科目为警种部门民警参加。
基础科目由两个项目组成。其中,警体达标项目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由各县(市)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参赛民警年龄、性别进行全员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警种专业科目竞赛;射击考核占业务竞赛成绩的10%,各县(市)局、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对全体民警进行射击训练考核。警种专业科目占业务竞赛成绩的90%,包括个人项目和队组项目。考核竞赛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实施,至5月20日结束。
为加强对考核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徐州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考核竞赛推进“四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辉为组长,总体负责考核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推动。训练是考核竞赛的基础。此次活动将坚持训赛结合,把训练贯穿于考核竞赛活动的全过程,做到人人参训、人人考核、人人过关,整体提升队伍素质和实战能力。同时,坚持条块结合,分工合作,各县(市)局、分局主要负责体能、射击等基础科目的训练考核,徐州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在抓好本部门民警基础科目训练考核的同时,将“一竿子插到底”,重点抓好市县两级条线专业科目的训练考核。
为激励创先争优,徐州市公安局将把考核竞赛活动作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形成全警参与的浓厚氛围。实行竞赛考核成绩与评先评优、人事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考核竞赛成绩优异、被省厅、市局评为标兵能手的民警,在立功受奖、晋职晋衔、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为确保考核竞赛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督察等部门将专门成立督导组,分赴各地、各部门督导检查考核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对消极应付,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进度滞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民警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