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8日讯省高院昨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无锡中院对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