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交通安全日查处七类突出违法行为

02.12.2014  23:40

  中新江苏网徐州12月2日电 (拾冠之)12月2日,按照201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统一部署,公安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查处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频发,每年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致死的人数都居高不下。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7万左右,受伤人数约30万,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可以说,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12月2日上午10点左右,徐州交警支队在湖北路体育中心联合徐州平安保险公司,开展“交通安全进万家,安全行车我承诺”的主题活动,并将持续到2015年春运结束。此次加入的志愿者有“五老”关爱团、公交集团驾驶员、绿途公益志愿者、老年骑游队及交警支队各大队民警。在现场,出租车驾驶员孙延东认为必须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他说:“我们是一个窗口型服务行业,以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在行驶中首先不超车、不抢道、不超载、不酒驾。

  出租车驾驶员高吉玲已经有14年的驾车经验了,她说:“作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我觉得应该注意不开赌气车,不加塞,避让行人。然而,一些行人也不太遵守交通规则,等红绿灯的时候不要在停车线以外,这样影响其他右转车辆通行。”高吉玲说,驾驶员想要快速通过,加塞、随意变道,反而会造成车辆与车辆之间的小摩擦,不但不快,反而更慢了。

  每年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的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驾驶员更应该抵制交通陋习,梳理安全的法律意识。作为云龙区“五老”关爱团团长的邓传祥说:“交通安全重于泰山,关乎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危,良好的交通秩序,能避免好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行动。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城市的车流量也随之增大,在早晚高峰期间,难免会遇到道路拥堵、通行效率降低的情况。越是在这样交通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越是考验一名驾驶员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的时候,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行、不争道,才能文明行车和谐有道。民警徐轲警说:“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这次活动主要意义是通过我们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的交通参与者,真正的参与到交通安全活动中来,从而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规的自律意识,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完)

编辑: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