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两地、三院 徐州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一场关于军人军属的多重守护
近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事检察院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一同来到现役军人小仝家中,为小仝父亲送上司法救助金6万元。
2010年12月的一天,家住江苏睢宁的仝大爷被魏某驾驶(车辆所有人为姚某)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伤,法院判决姚某赔偿各项损失62897.2元,魏某赔偿各项损失22416.91元。判决生效后,魏某履行了赔偿义务,但因姚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013年,法院作出终结执行决定。2019年,经残疾等级评定,仝大爷构成肢体三级残疾,听力和脑力受到严重影响,无法从事正常生产经营劳动。
小仝现为某部队现役军人,表现优异,但父亲的案子和家庭情况一直是他的“烦心事”。南京军事检察院在摸排涉军涉法涉诉线索时发现小仝家中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将该线索移送徐州市检察院。
南京军事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睢宁县检察院联合对仝大爷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对仝大爷家庭情况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后认为,仝大爷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没有获得赔偿,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鉴于仝大爷为军人军属且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属于“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经向市县两级政法委汇报,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加快资金审批速度,解决仝大爷的燃眉之急。为保证救助的长效性,徐州市检察机关、南京军事检察院积极与睢宁县人民武装部联系对接,针对军属因案致贫情况,充分利用各项帮扶政策,最大限度协力解决现实困境。经南京军事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和睢宁县检察院积极协调,睢宁县乡村振兴部门将仝大爷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管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并定期回访,有效防范化解因案返贫风险;医疗保障部门对仝大爷进行免费体检并进行身体康复理疗;仝大爷所在金城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为其安排村内物业保洁工作。同时针对原案件执行情况,南京军事检察院、徐州市检察机关与当地法院、公安机关召开专题会议,合力破解涉军属民事权益保护执行困局。
下一步,徐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军地联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价值导向,为新时代助力强军兴军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