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服务实现全覆盖

10.11.2014  11:15

      徐州市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建设,创新机制,创建品牌,创优工作,形成“求助有门、门里有人、人人全能、能解急难”的工作机制。

        一是全面建立“一门受理”窗口。各地依托镇(街道)服务大厅、综合服务中心等,统一设置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统一了标识标牌。全市共设置窗口172个,调剂或配置工作人员535人,并落实了工作经费。

      二是统一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了窗口人员岗位职责、救助政策内容及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同时逐步形成“一门受理、一表登记、一体推进、一口上下”的管理服务模式,形成各项救助制度合力,提升基层救助能力。

      三是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机制。依托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和社会综合治理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开展困难排查和信息报送,掌握困难群众底数和生存现状,对高风险家庭进行定期入户评估;镇(街道)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视具体情况给予主动救助;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属于救助范围的,及时主动安排救助。

      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采取“自上而下推动、部门共建共赢”举措,通过联席会议机制,与人社、住建、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配合,优化政策设计,推动制度衔接,共同实施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确保“一门受理”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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