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连续两年赴藏黔法援 获全国表彰
连续两年赴西藏和贵州边远县城,上月,53岁的南京律师顾迪圆满完成法律援助回宁,并被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授予“201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启动律师志愿服务无律师县行动。顾迪立即报了名,并最终被选中,安排到西藏米林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米林全县没有一个律师,顾迪的到来成了稀罕事。在顾迪的办公室,几乎每天都有人来咨询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合同等各类法律问题。
2014年8月29日,进藏的第二天,一名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来委托顾迪辩护。顾迪顾不上高原反应,立即开展工作,在第二个工作日即星期一,就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提出取保。7天后,手续全部办妥,取保成功。取保之后,案子迟迟没结案。顾迪每周去一趟检察院和刑警队催促。最终,当地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去年3月,全国律协1+1法律援助志愿者招聘,刚从西藏返宁休整不久的顾迪又报了名。去年7月,顾迪被派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
顾迪到锦屏上班第三天,就接手出庭一个行政诉讼案。吴老汉因家庭纠纷把县政府给告了,要求撤销儿子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庭审质证时,顾迪发现,吴老汉把房屋产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给混淆了。房屋是吴老汉盖的,但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儿子申请办理并登记了儿子的名字,手续齐全。案子于是败诉。
案子虽结束了,但吴老汉的家庭矛盾并没解决。顾迪找到吴老汉的大儿子了解到,吴老汉与老伴离了婚,两个儿子对吴老汉十分反感,扬言不认父亲。吴老汉一气之下,就想把儿子名下的房子夺回来。为彻底化解矛盾,顾迪请国土局出面,把吴老汉及两个儿子请来调解。双方终于协商一致,并签订赡养调解协议。
在锦屏县一年,顾迪共接待来人来电咨询526人次;参与下乡普法宣传6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30余件,为受援对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为锦屏县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书23件次。
“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之一。”顾迪说,去西藏、贵州法律援助虽然条件艰苦,但那些地方有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他愿意去做,律师的价值也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得到升华。(记者 邹伟 通讯员 李娟)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