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联合出台《刑事律师诉讼控告申诉权利实施细则》保障职业权利

29.12.2015  09:37

              近年来,我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总体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到律师执业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在刑事司法实践领域更为突出,比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阅卷、收集证据、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仍可能受到办案单位的阻碍。

            日前,徐州鼓楼区司法局针对时有发生或出现阻碍刑事律师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执业权利的现象,以问题为导向,会同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依法保障律师刑事诉讼控告申诉权利实施细则》,该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控告申诉中检察部门为直接受理和办理部门、会见检察机关所办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许可审批程序以及办案部门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的及时通知或告知义务,强调了公检法各自依法保障律师刑事诉讼执业权利的法律遵循,突出列明了16种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情形,规定了对3类特殊案件外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律师应向司法办案部门履行告知备案程序,以及办理此类控告或申诉案件的期限及程序。目前,通过细则,执业律师在该区的刑事诉讼控告申诉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