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建议管用,我们服!”
新华报业网讯 “律师给我的法律建议,我听了服!不再上访了!”11月18日11点,66岁的盐城老汉陈林,一边收拾百余页上访材料和一件“跪访”时穿的白褂子,一边表态。记者一算时间,从他9点40分走进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律师接访室,到李晓霞律师从他“眉毛胡子一把抓”讲述中理出“十年冤案”头绪,前后花了一个多小时。
9月15日起的周二、周三上午,由省律师协会选派,李晓霞等来自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的5位律师轮流值班,为信访群众释法说理,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执法督查处处长董向阳说,今年8月,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全省各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市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律师值班制,多数政法部门根据需求建起律师库。如在先行探索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泰州市,3年来989名律师投入2568个工作日,接访1.2万余人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713件。
从实践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信访群众认同。“有的上访群众开口就找律师接访。”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接访办信室主任张锋说,“律师是中立的‘第三方’,容易获得信访人的信任,引导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同时,涉法涉诉信访意味着信访人诉求属于法律范畴,必须用法律方式解决。律师又是精通法律的‘专业人’,能讲清法理、提出处理意见。”
记者发现,李晓霞律师不仅帮陈林分析关键证据,解释违法不等于犯罪等法律知识,还指导他如何走抗诉程序。陈林听得服气并表示:“比我跪在门口管用。”这间接访室内,律师们还曾给不服判决的信访人分析“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告知认为法院故意拖拉的信访人,案子其实处于正常诉讼程序中;说服行政诉讼被驳回的信访人,不是“官官相护”,而是他应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律师们的接访原则是:原案件处理正确的,耐心解释说明,劝导信访人息诉停访;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中心提出建议,促进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发现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的,建议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除了值班接访,律师还参与领导接访工作,为领导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提供法律建议。
11月3日,省综治办副主任李三顺到该中心接访。来自连云港的王中国反映:其子在公司内拉架时被打伤,已花掉医疗费20多万元,家里一贫如洗。王中国要求追究两个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无法确定其子伤情与被那两个人殴打有必然因果关系,因而不予立案。王中国不服而上访。李三顺等接访人员研究案卷后,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有道理,但当事人的困难也显而易见。此时,参与接访的侯丹律师提出:“刑事案件立案,对证据的严谨性、指向性要求非常高。王中国‘死磕’刑事立案这条路不通,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公司索要工伤损害赔偿,向第三方要求人身损害赔偿。领导认同我的建议,信访人也接受这个处理办法。”她说,“可能出于为当事人服务的职业惯性吧,我们会努力为信访人指一条走得通的路。”
董向阳介绍,今年省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也请律师参与,听取律师意见。今后,我省将继续做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泰州市对所参与信访案件负责到底的律师跟踪服务机制,请律师走进乡村向信访人解读法律文书的举措,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律师进行培训考评、给予经费保障的做法,都将在全省因地制宜地推广。
这些资深律师、骨干律师,接访半天有多少收入?在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记者忍不住提出这个疑问。张锋答:“300元补贴,但没人计较经济得失。明年这项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后,服务费用不变,依然是补助性质的。”一旁的杨耀雷律师接话:“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是履行律师社会职责的重要方式。我们愿意为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尽自己的力量。”
(文中信访人名字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徐冠英赵晓勇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