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名专职律师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02.03.2016  18:53

              今年1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7号),决定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承担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和22名委员组成。其中,我省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薛济民、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车捷、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刘玲、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何丹、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谢满林、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张利军、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汪旭东、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王凡、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薛火根、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陈扬、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丁韶华等11名专职律师担任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