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奔波三年要回80万元工伤赔偿款

08.07.2015  14:03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艰难维权,江西人宋某的遗孀彭某终于拿到了80万元赔偿款。近日,由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彭某确认劳动关系案”获评江苏省十大法律援助好案例。

 

职工发生意外,公司拒绝赔偿

 

2011年10月的一天,江西农村妇女彭某突然接到丈夫宋某所在的公司打来的电话,称宋某赴靖送货时发生意外,生死未卜。宋某供职于江阴某公司,出事当天,他受公司派遣,到我市某公司送货。就在卸货时,意外发生了,我市某公司的围墙突然倒塌,宋某被压在建筑物碎片下。直到两天后,宋某的尸体才被找到。

 

宋某家中上有70多岁老母,下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智障,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在得知丈夫出事后,悲痛欲绝的妻子彭某立即赶到我市。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彭某本应可以为丈夫宋某申请认定工伤,并申请工伤死亡赔偿,但是江阴某公司却故意拖延时间,并找各种理由搪塞,拒绝赔偿。

 

双方僵持之下,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她伸出援手,由市法援中心主任赵杞和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程晓军律师办理此案,彭某开始了漫漫维权路。

 

案情比较复杂,异地维权遇阻

 

接到指派后,承办律师便前往江阴取证,证实死者宋某属江阴某公司驾驶员,送货系履行职务行为。带着手中搜集的证据,律师找到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但某公司坚决否认和宋某的劳动关系,坚持走法律程序,不愿协商。

 

与此同时,承办律师向江阴人社部门申请的工伤认定也出现波折,人社部门称,江阴某公司对与宋某的劳动关系存在异议,因此只能中止工伤认定。

 

无奈之下,承办律师向江阴市劳动仲裁委递交了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2012年1月,江阴仲裁委正式受理该案,2月至7月之间,经历了三次仲裁开庭,承办律师拿出的众多事实均指向一个结论,彭某丈夫宋某是该公司的职工,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每次开庭结束后,律师、彭某等来的却都是一句“等通知吧”。

 

劳动仲裁未果,无奈走上法庭

 

2012年8月,江阴市劳动仲裁委在超过仲裁期限四个月之后,向彭某发送征询通知,要求彭某选择是由仲裁委继续审理,还是直接向法院诉讼,彭某毅然选择向法院起诉。

 

诉讼之路同样走得不易,为了在法庭上有充足的证据,承办律师又多次前往江阴调查取证,查询宋某的暂住人口信息、机动车信息等材料。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先后庭审四次,江阴某公司一直否认与宋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拿出种种证据称未与宋某签订劳动合同。承办律师指出,某公司提交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发放表造假情况明显,花名册中竟有90多岁的老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众多事实面前,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论意见,确认了宋某与江阴某公司的劳动关系。

 

2014年3月,收到法院判决书时,彭某长叹了一口气,以为事情可以就此划上圆满的句号。可没想到,江阴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当年7月,经无锡中院二审,裁定驳回江阴公司的上诉。

 

劳动关系确认后,律师又帮助彭某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提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经过近三年多的艰苦维权,今年年初,彭某终于拿到了丈夫的80万元工伤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