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座谈会

01.07.2016  15:17

  6月30日,淮安市检察院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座谈会,标志着该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正式启动。市检察院肖天奉检察长、市司法局邱华康局长、市检察院张剑斌副检察长、律师协会罗岸伟会长及律师代表、市检察院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淮安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市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沟通协作共同促进涉法涉诉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将从7月起每周由1名律师半天时间参与市检察院接访,组织基层检察院建立律师库和名录,其中淮阴区检察院推进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10余次,妥善化解缠闹访、陈年积访9起。

  会上,参会人员就如何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合作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等议题进行了探讨。肖天奉检察长在会上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要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入理解和把握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沟通,扎实推动《实施办法》顺利实施。

  其次,全市检察机关必须狠抓落实,确保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有效开展。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促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广度与深度,要主动支持、配合律师开展工作,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加强工作情况的收集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机制的办法和建议。

  第三,全市检察机关要构筑新型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积极支持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辩护(代理)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共同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