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拥堵费,如何不让“路堵”变“心堵”
随着城市人口的激增,拥堵成了不少大城市的“心头之痛”。如何找到治理拥堵的“药方”,也早早就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近日,北京市今年或将动“真格”收取拥堵费的消息,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究竟该如何看待拥堵费?
拥堵费既关系城市治理大局,更与广大车主、居民利益息息相关,自然格外牵动大众的神经。有讨论,有争议,实属正常。但无论是夸大拥堵费的效果,因而轻易赞同,还是无视“首堵”的困局,而对拥堵费一昧否定,都不能算是客观的态度。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收取拥堵费,如何有理、有据、有效?
先说有理。不可否认,在北京,部分干道一到上下班时间,就堵成了“一锅粥”,一旦在路上发生个交通事故,更是会让人深陷“堵局”。正因此,以价格的杠杠,控制车辆使用的强度,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向谁收取?如何收取?收取的标准是什么?这样一些“二阶问题”不解决,即使收取拥堵费成为共识,也会在征收时遭遇困难。
再看有据。任何一项改革和政策,都应于法有据。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作为拥堵费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道路本来就是公共产品,建设所使用的本就是公共财政,如果再征收拥堵费,是否存在“二次收费”的嫌疑?即使要征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拥堵费的论证决策、使用去向能否做到透明,保证公众的参与,反映群众的意见?否则,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没有依据,“路堵”就容易变成为“心堵”。
最后再看有效。交通治理,根本目的还是方便群众出行。征收拥堵费,毫无疑问,会让部分汽车的使用强度下降,适度缓解道路压力。不过,假如公共交通承载量不够,接驳不畅,车主要交拥堵费不说,还要承受交通不便带来的困扰,实则是堵上添堵。因此,拥堵费不能成为“独行侠”,更得有配套,方能行之有效。不然的话,只会是治标不治本。
一句话,拥堵费,如真有必要,该征还得征,但必须建立在有理、有据、有效基础之上。
其实,“首堵”之所以会成为忧患,除了道路规划、城市布局等原因,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北京承载了过多的功能。而且,优质资源的集中,又形成了“虹吸效应”,让人口越来越聚集,于是拥堵反而更加加重。在这个意义上,治理拥堵,治本之策,恐怕还在于疏解好北京的非首都功能。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