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城住宅小区停车费调整 居民质疑合理性

23.01.2015  13:00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租金价格突然上涨,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日前,彩虹城住宅小区多名住户向《作风与民生》栏目组反映,从本月起,彩虹城住宅小区租车位价格从原来每月180元提高至260元,很多租车位的车主对此表示质疑。

 

居民反映:地下停车位每车每月260元

 

昨天下午,栏目组来到彩虹城住宅小区,据观察,该小区地下车库内共有近50个车位。正在停车的小区住户王女士介绍,她家从本月起在地下车库内租了一个车位,收费标准为每月260元。至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自己也不知道。她说,由于担心把车停放在路边,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只能无奈接受。栏目组记者随即来到彩虹城住宅小区门外,发现路边、人行道上横七竖八停放着各类汽车,可以看出这里的车位较为紧张。

 

采访中,栏目组接到小区一名住户反映,称之前地下车库内租车位的收费标准为每月180元。但栏目组走访发现,该情况未能得到证实。

 

栏目组了解到,彩虹城住宅小区共有347户住户,现在入住率为85%。地下车位共有48个,去除6个有消防栓的车位,可以对业主出租的车位有42个。

 

小区业委会:车位价格其实降低了

 

随后,栏目组采访了彩虹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陆平。陆平介绍,彩虹城住宅小区于2013年11月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今年1月之前,小区内地下车位的租金标准为每车每月300元,这是经过业主委员会与部分业主商洽确定的。去年下半年,业主委员会与部分业主商洽后,决定将租金标准确定为每车每月260元。收费标准确定后,业委会将收费标准向业主进行了公示。现在,小区已经收取了20个车位的费用。

 

陆平认为,部分小区业主对收费标准的质疑,焦点主要围绕“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确定”这个方面。而事实上,收费标准是根据我市现在执行的住宅小区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来对照确定的。“不过,小区内共有300多住户,想要逐户征求意见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难免会有部分住户对收费情况不满意。”陆平说。

 

物价部门:要在服务合同中有约定并予以公布

 

栏目组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我市2011年出台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开发建设单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内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可收取停车服务费。根据前期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室内停放各类小轿车收费每车每月120元至200元。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公共服务费由当事人在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者物业管理合同中协商确定。物业管理企业应业主的要求,提供代办服务和特约服务的费用,应当与业主协商确定。对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因此,此收费只要在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予以公布就可。

 

点评:那么问题就来了,不管地下车位的收费标准如何,其是如何产生的?其是否经过法定的程序而确定?每个小区都应该建立业主公约、业委会章程,这些是议事规则,是程序规定,是做到各方皆服的重要途径。经过法定的议事程序后,对外公布的结果,任何人都不能推翻、都不能异议、都不能质疑,除非再次通过程序对原有的结果进行修改,这也是“自治”的真谛。走程序也许会降低效率,但它真的能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我们不能因为程序冗长、繁琐而放弃它,我们要选择它来平衡各方利益,当然这也需要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督促、监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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