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归国创业当幌子 狂骗500余万

12.07.2015  13:45

   (记者赵晨民通讯员叶沁)以留学归国创业为幌子,前后骗取朋友共计五百余万元,近日,姑苏区法院对本案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男子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剩余赃款,并发还被害人。

  刘某今年四十出头,是西安人,在日本有过七年的留学经验,2007年来到苏州创业。2009年年初和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此后刘某便陆续以投资分红、花旗银行高级顾问等职位为诱饵,从张先生处共骗取人民币530余万元,而所有这些钱都被刘某用于境外网络赌博,以及生活开销,据张先生介绍,自己之所以会一次次的相信刘某是因为刘某曾带他见过几个日本商人,与此同时刘某还以花旗银行经理的身份多次与张先生进行短信沟通,刘某还分几次给了张先生一些分红,而这些分红实际上都是张先生自己的钱。

  姑苏区法院近日对此案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刘某将诈骗所得财物用于赌博,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剩余赃款,并发还被害人。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