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强迫未成年人卖血案主犯获刑9年
12月25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肃省武威市强迫未成年人卖血案,武威市凉州区法院日前已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某犯强迫卖血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涉案血站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站长黄某犯强迫卖血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余被告人各领其刑。此外,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通报称,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依法吊销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单采血浆许可证。
内外串通强迫卖血
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站长期间,为完成公司下达的血浆采集任务,以介绍初次献血浆者每人次50元的介绍费为诱惑,授意犯罪嫌疑人张某寻找献血浆者。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齐某受张某指使,给张某提供成年人身份证件,黄某为被迫献血浆的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证件登记、体检提供便利条件,张某先后强迫李某甲、张某甲、张某乙、李某乙4人多次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献血浆,后4人为从中得到好处,给张某介绍其他未成年献血浆者,并伙同张某采取殴打、言语威胁、看管等方式多次强迫陈某等8名未成年人和陆某、徐某2名成年人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献血浆,并从上述献血浆人员处强行索要献血浆所得的营养补偿费后挥霍,同时张某还从血站获得新人介绍费每人次50元。
主犯一审获刑9年
经查,2013年底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得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新人介绍费,将两名被害人带至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两人各采血浆1次,每人采集血浆600cc,两人各得献血浆营养补偿费200元,李某得新人介绍费100元。2013年12月中旬的一天,张某在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门口遇见在该血浆站完成献血浆的陆某、徐某,后张某将该二人叫至血浆站北侧的巷子内,以暴力殴打、言语威胁的方式,将二人的献血浆营养补偿费共计400元抢走。此外,主犯张某还涉及一起寻衅滋事,法院一审以张某犯强迫卖血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涉案血站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站长黄某犯强迫卖血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余被告人各领其刑。
国家卫计委全国通报武威卖血案
据了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向全国通报了关于甘肃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违法采浆de有关情况。通报指出,甘肃省武威市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强迫未成年人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隶属于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血浆的案件,这起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暴露出个别单采血浆站在管理和执业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案件公布后,武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进行现场检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依法吊销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单采血浆许可证。
通报指出,该案件暴露以下主要问题:单采血浆站未依法执业,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相关责任人法制观念淡薄,未遵守《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违规执业,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对单采血浆站质量审计和管理不到位,疏于对供应原料血浆的单采血浆站实施进行质量审计和有效管理;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站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单采血浆站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未及时掌握和查处该单采血浆站的违法采血浆行为。
12月25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涉及该案的武威市卫生监督部门监管问题,当地检察机关已经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