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石泰峰对扶贫工作作出批示

22.10.2016  15:35

  在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到来之际,省委书记李强、省长石泰峰分别作出批示。


  李强在批示中指出,今年10月17日是第三个全国“扶贫日”。要围绕“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主题,扎实开展好我省相关活动,总结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凝聚全社会之力,关爱低收入群体,营造扶贫济困光荣、脱贫致富光荣的良好氛围。李强指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任务在农村、在苏北,关键是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要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健全帮扶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机制,因村因户施策,到户到人帮扶,加快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要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区域整体发展结合起来,把强化扶贫政策支持与有效利用当地资源结合起来,把加大社会帮扶力度与健全自主脱贫机制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不断提升扶贫开发水平和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方要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如期完成脱贫致富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低收入人口同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石泰峰在批示中指出,今年是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开局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当前,要以开展第三个全国“扶贫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更大力度、更富成效地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要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村因户施策,提高脱贫准确度和实效性,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坚持区域发展和扶贫开发良性互动,加快苏北振兴,抓好片区整体帮扶,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健全完善挂钩帮扶、结对帮扶制度,进一步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扶贫日”期间,我省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16日组织一批农技和医疗方面的老专家赴响水县和滨海县,启动“银发人才”扶贫行动;17日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表彰会议;21-23日在2016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会期间,将举办经济薄弱村特色农产品专项展示展销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