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强力推进“263”专项行动

13.03.2017  17:41

  为加快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263”专项行动部署,争取完成2017年减煤100万吨的目标任务。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多举措推进减煤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耗煤行业“去产能”。进一步加大钢铁、水泥等重点耗煤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鼓励企业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耗煤产能。制定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打压取缔违规产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压减一批过剩产能,持续控减非电用煤,优化煤炭消费结构。

  二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清查,建立全市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关停、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燃煤锅炉等耗煤设备环保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立即停产整治。

  三是强力推进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加快实施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提升煤炭高效利用水平。

  四是强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继续实施“金屋顶”计划,加快推进生物质能、风电等新能源利用。稳步推进“煤改气”,逐步实施燃煤热电企业天然气替代。

      五是强力推进热电联产优化整合。加快编制区域热电联产规划,科学划分集中供热片区,布局热源点、热网。按照逐步削减燃煤、扩大利用天然气、积极利用“三余”资源的原则,重点发展非煤公用热电联产。

  六是强力推进耗煤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省耗煤项目替代办法,逐步提高替代标准。严格落实环评审查、节能审查制度,新建项目单位产品排放、能耗、煤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