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打假胜诉 常熟法院护裁判权威
中新江苏网苏州11月26日电 (王津吴欢慕君)“执行难”往往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如果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执行阶段仍得不到保护,那将极大损害法律的威信,也必将蚕食司法公信力。
近日来,江苏省苏州市常熟法院对10起涉“张小泉”剪刀被侵权的案件予以集中执行,以细致、耐心的工作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有8起顺利执行完毕,另两起因被执行人已离开常熟已委托户籍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该院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兑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张小泉品牌成立于1663年,已发展成为中华老字号,也是目前刀剪行业中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然而在成为行业标杆的同时,该品牌却遭遇各地不断翻新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该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正常销量,也带来负面效应。面对市场中假货充斥,张小泉公司终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开启在全国各地的“打假”行动。
日前,张小泉公司至常熟法院起诉了李某等10名自然人侵害其商标权,由此打响了“张小泉”剪刀系列案在常熟的维权战。
然而,在“一纸判决”之后,案件的执行却成为了新的难题。张小泉公司申请对其中10起案件被告人赔偿款的履行予以强制执行。而这一系列侵权案件因假冒商品的特性在执行过程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第一标的额小。申请执行标的最高不过8000元,最少的仅仅4500元。第二被执行人相对分散。侵权的经销商遍布常熟各个乡镇,有些甚至在偏僻的乡村,虽有登记地址却难以寻找实际所在地。第三被执行人有明显的对抗履行情绪。这些侵权者多为小本生意,仿冒品牌剪刀获利不多,却在败诉后要承担不小的赔偿,抵触情绪明显。
常熟法院的执行法官面对这些困难,多方着手展开工作。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展开释法工作,让他们了解到其行为虽然只是假冒了价值不大的剪刀,但是却同样触犯了法律保护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极力促成双发当事人的和解,兑现了最长已逾期一年未实现的胜诉权益。
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市场主体法律知识的欠缺,当下“山寨”“高仿”“A”货等假冒商品横行,这不仅有损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混淆市场侵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常熟法院以知识产权审判护权益、以执行提公信,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有效提升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意识,依法为该市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城市战略保驾护航。(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