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探索基层民主务实普适
今年,面对“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各村(社区)规模形态、人员结构情况不一”的困难,张家港市勇于面对、攻坚克难,在探索推进村居民自治进程的过程中,认真探索可复制的操作模式。
一是攻克“组织动员”难关。村民大会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形式,城乡一体化以来,村民结构、村庄形态已经与过去完全不同,张家港市首先在善港村开展探索。善港村由原善港、五新、杨港、严家埭“四村合一”,村面积9.07平方公里,村民小组59个,户籍村民7800多个,同时还有外来人员20000多名。为了做好组织工作,善港村按照“村干部包组入户”的原则,按片区,分自然宅基,村干部领任务,包干负责。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张贴会议通知、短信群发、悬挂横幅”等形式,提高村民群众的知晓率。同时落实场地,做好现场应急预案。
二是攻克“推选代表”难关。为了让居民积极主动参加代表推选,让选出来的代表真正得到居民认同,张家港市在选举方法上多次探索。以金塘社区为例,金塘社区根据自身动迁社区实际,采用个人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初步候选人,在征求居民意见和居民代表初步候选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居民代表正式候选人,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分组逐户上门接受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对没有自荐或联名推荐的网格楼栋,以组织推荐,社区出面动员的方式,邀请居民参与竞选代表。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后,举行居民代表分组见面会,利用十天时间,分8组在社区内组织居民代表与居民见面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介绍居民自治工作进程,提出居民参与的要求,并为各位代表发放了民情记事本,为落实居民自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攻克“形成共识”难关。在推进村居民自治过程中,张家港市试点村、社区将《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制度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作为凝聚群众共识的过程,通过排查分析基层治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需要通过村居民自我约定来共同遵守、执行的事项。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等文件初稿。稿件形成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多次修改,并再次发放至村社区所有家庭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才将最终草稿报村民大会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同时构建更加合理的协商机制,吸纳非户籍居民参与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商中来,建立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机制,社区议事会人员注重吸纳老党员、企业主代表、新市民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社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部分动迁社区还充分考虑到社区内原村民的构成比例,确保每个群体都有代表代行参与权、发言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