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出台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12.01.2016  14:25

  近日,《张家港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正式出台。2016年,该市将基本建立适应全市环境管理要求的环保信用体系,完成“一库两台”(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保信用信息评价平台、企业环保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完善。与以往相比,新出台的《意见》将确保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更及时、应用更广泛,从而推动信用评价“一评值千金”。

  张家港市从2013年正式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对其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标示,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

  评为绿色等级的企业,将在银行贷款、项目行政许可、资金申报补助、降低环境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优先得到帮助和服务;对于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一方面暂停贷款支持,提高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另一方面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暂停受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同档次上限处罚。

  据张家港市环保局局长万资平介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环境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使企业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作为转变。评价结果的公开,也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全社会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合法合规经营。

  目前,该市环保局正积极与经信、电力、水务等部门沟通,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力推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激发企业治污减排和改善环境的内生动力。

  (省环保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