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3.08.2015  18:40

  张家港市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起,该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申报、初选、复评、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该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9个行政机关以及凤凰镇、南丰镇等2个镇为新一轮依法行政示范点。
  该市明确创建活动目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三项措施为核心,有针对性,分阶段的开展示范点评选和示范项目培育。
  一是严格申报标准。在申报阶段,该市明确组织机制领导健全、决策科学民主、执法严格规范等9项申报条件,依法行政示范点必须以示范项目为载体,要求示范项目在全市或者条线部门中首创或领先,典型示范意义突出,创新举措成熟,实施效果较好。全市3个镇(区)、17个部门积极申报依法行政示范点,并精心筛选了22个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示范项目。
  二是规范评选程序。该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量各申报单位依法行政推进情况和示范项目培育情况,经过严密筛选,集体讨论确定入选名单。在复评中新增票选程序,由该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该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投票,根据票选结果确定示范点,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是加大推广力度。此次评选出的11个示范项目涵盖面广,涉及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多个领域,全面展示了近年来该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特色亮点。下阶段,该市将进一步加大示范项目培育力度,通过深度报道和广泛宣传,集中进行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