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三个有”提升民政法治能力

03.08.2017  16:27

      近年来,张家港市在加快建设现代民政的进程中,深入践行法治理念,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改革发展和创新,使该市民政事业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机构建设有保障。对民政部门缺乏法制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经积极争取,市编办批准成立了法制和信息化科,选配了2名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有一定民政工作经历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岗位,同时,我们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了市、镇、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网络,从而为市、镇、村三级民政工作依法高效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是制度建设有依循。为维护民政法治的统一性,坚持“立、改、废”并举,一方面,坚持定期清理,修改和废止不适宜的文件,另一方面,为保障上级民政法规政策的落地生根,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张家港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9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是流程再造有规范。为确保权力运行流程规范顺畅,在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梳理出的157项行政权力,全部进行流程再造。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并对“不见面”审批事项作出承诺,努力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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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