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一司机因不满公司薪资 送货时故意毁坏货物报复公司
23.12.2014 23:11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12月23日讯(记者 米格)张家港一司机不满单位的薪酬待遇,在一次送货途中,将运送的乙二醇注水泄愤,导致公司的巨额损失。记者今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
44岁的包某是安徽人,在江苏张家港打工,是张家港保税区某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包某平时做事认真,工作勤恳,但始终认为自己的工资太低,逐渐的对单位产生了不满。
2013年12月12日晚,包某被公司派单送货,运送39.96吨乙二醇至吴江某化纤公司。在运送路途中,包某的不满情绪又一次高涨,遂放掉了槽罐车中的乙二醇3吨,又往内注入大量的水,使得这车乙二醇与水融合后,达不到公司生产的要求。
这车掺水的乙二醇,经过重新提炼,花费了近8万元,加上放掉的3吨,包某的单位因此蒙受了巨额损失。
事发后,包某弃车逃离了现场,于2014年4月18日,包某主动投案自首。
法官提醒,单位应该为员工利益着想,员工既然为单位创造了收益,单位就应当为员工增加相应的薪资。而员工对薪酬不满,应通过《劳动法》等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做出违法乱纪,违反道德之事。(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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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