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靖江
中共泰州市委常委、靖江市委书记 倪斌
值此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利用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对于广泛凝聚“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的强大正能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宪法是治国之基石。作为万法之母、法之统帅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兴,则法治兴;宪法昌,则国运昌”。唯有将宪法精神铭刻在每一个民众和公职人员的内心,我们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靖江;唯有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靖江,靖江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步履坚实、行稳致远。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靖江,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市全过程。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健全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民主集中制规范化、程序化。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靖江,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靖江,必须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权力出轨。要把阳光作为最好的防腐剂,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保廉洁。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靖江,必须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靖江,必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靖江提供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要建立健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补足法治工作者精神之钙,夯实忠诚使命、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要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大力提升法治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只要全市上下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切实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化为万众一心的行动自觉,我们就必将会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靖江的进程中,汇聚磅礴之力、收获长远之功,谱写出全面深化改革、率先融入苏南的美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