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开展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

11.05.2016  16:29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推动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办公厅5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在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9个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题调研。
          专项督查重点围绕以下九个方面展开: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督查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配套措施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市场反映的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困难多、阻力大等问题。三是加强和改善政府管理服务。重点督查政府是否存在政策多变、难以预期,"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以及不作为、懒作为等问题。四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重点督查是否存在民间投资不能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财政补助、土地供应、贷款贴息、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等问题。五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督查政府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重点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投资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六是大力促进创业创新中民间投资发展。重点督查是否支持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战略投资和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七是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重点督查是否存在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动力不足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期限短等问题。八是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重点督查PPP模式是否存在政策不完善、机制不科学、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九是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重点督查政府是否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等。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府管理服务,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低、资格证书过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系统梳理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情况,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要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潜力。
        通知要求,督查组要突出问题导向,抓住落实政策的关键环节,倾听民营企业家等有关方面的呼声和诉求,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第三方评估和专题调研要突出第三方性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干扰地方政府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和调研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督查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督查栏目"开通邮箱[email protected],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