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非公经济主体用法治方式和思维解决问题 常州检察法治护航

06.02.2016  11:36

  “通过深入服务企业,检察机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我们感受到‘这个冬天不太冷’。”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天钢铁集团董事长董才平参加江苏省检察工作通报会时,对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的“非公经济法治护航”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2015年,常州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非公经济法治护航”活动,以“互联网十菜单式”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法治服务,一年来成果显著。

   流动法庭”搬进企业

  2015年12月3日,由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天钢铁集团员工胡某等人盗窃以及蒋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在中天钢铁集团公司内进行了公开审理。集团董事长董才平、企业管理层及职工代表全程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从盗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危害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同时也让千余名旁听者对两个罪名有了进一步了解。

  “在武进区,类似中天钢铁集团这样员工达上千人的大型企业为数不少,因环境、监管等方面因素,企业内部金融犯罪等现象突出,我们通过开展‘流动法庭’进企业活动,将法庭搬进企业内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预防与宣传。”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蒋国强介绍。2015年,常州市检察机关在武进、溧阳的两家企业开设了“流动法庭”。

  一对一解决企业问题

  “我们纺织企业工人流动性很大,他们说走就走算不算违约?怎样规避?

  “针对这个问题,有三点风险提示:一是劳动合同要签,防止恶意违约;二是各类职工保险要交,防止违规赔偿;三是要知晓有关经营活动的法律,主动适应目前的法治大环境。”2015年9月,在超人纺织品公司内,常州市检察院干警小李一一回答企业员工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

  超人公司是“非公经济法治护航”活动开展以来首家预约法治服务的民营企业。接到预约后,该院进行了上门法律服务,逐一解答企业问题。

  如何有效送法上门,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是常州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的工作重心之一。2015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先后由检察长带队走访百余家民营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法治需求,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建议。

  走访月活动结束后,常州市院设立了全市非公经济法治保障联动工作办公室,由各业务部门抽调骨干进行任务分解,根据走访月收集的现实资料,针对企业的具体问题开展一对一菜单式服务。同时,在市院外网设置“非公经济法治服务预约平台”,及时、全面掌握企业需要。

  截至目前,此项活动共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建议帮助企业整改32条。同时,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共受理批捕涉企案件21件,审查起诉18件。

   三个工作站辐射企业密集区

  2015年,由武进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作为该区首例涉外知识产权案受到广泛关注。

  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期间,常州市永达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德国欧司朗公司许可,擅自生产标有其注册商标的汽车前照灯,并委托常州市贤丽包装厂印刷外包装,在申报出口时被海关查获,经查非法经营数额达21万余元。

  武进区检察院设立了专案组,多次赴被害单位设在上海的全资子公司完善证据,并安排欧司朗公司参与庭审,开创了常州知识产权案件被害单位参与法庭审理的先河。最终,相关责任人被判处刑罚,被害单位获得50万元的民事赔偿。

  针对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突出现状,常州市两级院在常州科教城、创意产业园等非公企业林立的区域设立了三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以站点为中心集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检察机关要针对常州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主体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