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事后弃车而走 为几十元赔偿返回现场投“罗网”
19.12.2015 12:2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快报讯(通讯员卞志鹏记者林清智)12月17日,镇江扬中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一方是一名酒驾摩托车的男子,他向另一方索赔100元,但对方表示身上只有几十元。该男子同意只要几十块钱后弃车而走,赶着去接放学的孙子,之后回到事故现场,被处警民警逮了个正着。
12月17日14时35分,林女士驾车沿扬中市金苇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明珠湾金苇桥附近时,准备右拐弯驶入明珠湾西侧道路。此时,50余岁的男子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她同向而行,就在林女士右拐弯的时候,刘某的摩托车撞上了汽车的右前门。摩托车随之向右倾倒,刘某的右膝盖着地擦伤,两车轻微受损。
事故发生后,刘某要求林女士赔偿100元钱,林女士表示身上只有几十块钱,刘某就说自己要去赶着去学校接孙子放学,几十块钱就几十块钱吧。
林女士发现刘某说话时酒味甚浓,便不肯与其协商,报了警。
这时,刘某急着说孙子要放学了,接孙子是头等大事,等去市区某小学接完孙子再来处理事故,遂在现场打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扬中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情况进行了了解,拍照取证后移动车辆,恢复了交通秩序。没多久,刘某回到现场处理事故了。他并未隐瞒自己喝酒的事实,表示当天中午喝了3两衡水老白干。
刘某的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9mg/ml,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编辑: 邓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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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201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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