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光灯爆闪不解气 驾车撞上对方才算完

15.12.2014  13:19

  夜里被对面的远光灯刺了眼,于是……

  新华报业网讯  夜里因为被对面来车的远光灯刺得太厉害,一气之下干脆自己也开远光灯爆闪对方,结果撞了别人的车子。这还不算完,竟然又追上对面乱开远光灯的车子,撞了对方。因为远光灯,最终造成三车相撞,两位司机还打成一团。交警提醒,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否则一旦被查处,要被罚款100元并且记1分。

  日前,江宁高新园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竹山路与科健路路段,三辆轿车相撞。民警连忙赶至现场,发现有2名男子脸上均挂了彩,还有一人在旁边不断地劝阻。民警立即上前将二人隔开,询问相关情况。原来,当天晚上,李某驾车在竹山路正常行驶,突然对面来了一辆轿车,远光灯开得很亮,很刺眼。李某很愤怒,于是也把远光灯打开,一会开一会关,结果却导致自己注意力不集中,撞上了前面王某的车子。然而,李某并没有及时下车查看车损情况,而是加快车速,转弯追那辆刚刚开远光灯干扰他的张某所驾车辆。不明所以的王某也一同追去,等追上的时候,发现李某已经撞上了张某的车子,两人正在争吵。李某觉得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张某开远光灯造成的,张某却不服气,吵骂之后双方拳脚相加,双双挂了彩。

  随后,民警给予李某和张某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米切换至近光灯。虽然张某违反了灯光使用规定,却并不是导致上述两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事故责任均由李某承担。

  高新园交警提醒,滥用远光灯关乎行车道德和驾驶人文明素质,不仅对他人造成伤害,也对交通环境造成危险。需要提醒的是,夜间两车交会时,不关闭远光灯的话,将面临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目前,南京交管部门正对滥用远光灯进行重点查处。

  通讯员孙奇姜飞 记者姚均祥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