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学父母被要求开无犯罪证明 民警怒怼奇葩证明

23.06.2017  12:22

  原题目:小孩上学父母被要求开无犯罪证明 民警怒怼奇葩证明

  据梅州播送电视台报道,广东梅州市的刘先生想让儿子在离家近一点的学校入学;可《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任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的最后一条却写着:“要由自己供给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

  早在2015年8月,公安部即颁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无违法犯罪记载证明”恰是其一。所以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此开具奇葩证明的请求也是百思不解,但在开则违规、不开又不便民的两难之下,仍是本着便民之旨给刘先生开了,并附语怒怼:“请问教导部分,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岂非小孩的父母有守法犯法记载,就能够剥夺小孩的读书权力吗?”由此可见,受到事实因素牵制,公安部“18项不证实”新规的推行后果有所折损。

  实在,在“18项不证明”新规推出之后,相似基层派出所就奇葩证明怒怼相干单位的案例,就不绝如缕。拿稍近的来说,6月4日《国民日报》报道:云南宣威市凤凰派出所怒怼宣威市乡村信誉社,事缘客户办业务在带有身份证的情形下还被要求去开户籍证明;6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山西曲沃县曲村派出所怒怼曲沃县挪动公司广场营业厅,事由同上……而这些要求市民开具奇葩证明的单位,无不是常与市民打交道的窗口服务单位。

  市民与这些窗口服务单位??要么企业法人,要么事业单位法人,本是同等的民事主体。且不说孩子读书问题与父母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绝无半点关联,纵或学校订刘先生有违法犯罪记录存疑,那么,也该是由学校秉持“谁主意谁举证”准则自行去考察验证,而不能把举证责任转嫁给刘先生。就拿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来说,公安机关的详细说法就是:“国度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主要岗位职员任用须要调查懂得的,应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先容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即使如斯,学校招生也与上述事项八竿子打不着。

  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究其性质,本是种行政确认行动,行政审批无外乎行政允许跟行政确认两大类。国务院都在力推简政放权,多批次大批撤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凡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加以解决的事项,就概不设置事先审批。可是,像学校、银行、移动公司之类份属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窗口服务单位,却还因循着旧时的二衙门习惯,动不动就把本人当老爷,要求市民去派出所开具相关奇葩证明交自己确认审核,岂不令人大跌眼镜?

  但像刘先生这样被奇葩证明折腾得磨破嘴、跑断腿,外加忧心忡忡,又能怎么办?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投诉吗?学校也不外是履行教育部门的要求罢了。日前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教育股工作人员就回应称:“这个《申请表》已经实行了5年,对刘先生反应的问题,教育部门也曾经进行讨论,假如有更改,会及时向社会布告。”公安机关不再对个人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都已快两年了,可《申请表》里的开具奇葩证明要求是否删除,却还要再持续探讨……

  为策应公安部“18项不证明”新规的顺利贯彻实施,防止市民被“奇葩证明”折腾得“磨破嘴、跑短腿”,减少空耗社会运行本钱的情况,实有必要由更高层面进行兼顾,部署各窗口服务单位所属体系??譬如学校当面的教育系统,银行背地的金融系统,都对系统内或还存在的各种奇葩证明开具要求,来一次大清算。并且,各系统除了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程度的培训,对于工作人员乱提开具奇葩证明要求的行为,也得设定罚则并严厉执行。如此,派出所就奇葩证明怒怼相关窗口服务单位的事件,才有望终极绝迹于江湖。

[义务编纂:王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