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征工地排污费 未缴费不予办施工许可证
信用等级扣分、不得参与招投标、被责令停工……继去年出台史上最严的渣土整治和扬尘防治政策后,新年伊始,扬州市又一项扬尘防治“杀手锏”:《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月起实施,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开始征收。
扬尘费向谁征收?
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工地
实施细则所指的城市施工工地,包含本市行政区内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活动,并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
扬尘排污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征收。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建筑)部门受环保部门委托,负责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各级环保部门应向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办理委托征收手续,并实行收费公示。
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排污费列入工程概算。
扬尘费如何征收?
办理开工手续前预征收
扬尘排污费实行预征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允许开工手续前,向受委托征收部门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登记。受委托征收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依据细则所规定的核算方法,向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预征收核定通知书。
对于市直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允许工程开工手续前,在扬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城乡建设局窗口缴纳预征收的扬尘排污费。建设单位未缴纳预征收扬尘排污费的,建设(建筑)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允许开工手续。
排污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1元/平方米·月
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预征收的计算公式为:
■建筑工程
预征收费用=建筑面积×合同工期(月数)×1元/平方米·月。桩基工程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市政工程
预征收费用=场地面积×合同工期(月数)×1元/平方米·月×1.2(市政工程调整系数)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甲乙双方签订并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市政工程的场地面积按规划红线图为准。
合同工期按月计算,不足5天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暂不计算;大于5天、小于15天(不含)的按半个月(0.5)计算;不足1个月、大于15天(含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
如何评定防尘效果?
分阶段检查,被投诉或曝光要扣钱
工程竣工后,预征收的扬尘排污费将返还,施工单位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将被扣钱。
如何评定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建设部门的同志介绍,受委托征收部门将组成考核小组,按照现场考核记录表的要求,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确定达标削减系数,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考核小组将根据施工工期、工程特点等,在基础、主体、装饰阶段分别组织现场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在现场考核记录表中登记。受委托征收部门根据现场考核记录表,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汇总各次考核结果,计算平均考核达标削减系数。
施工期间,被群众投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经查实后,每次扣除考核系数0.05(累计扣除不超过0.2)。不过,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示范工地)的,平均考核系数也分别增加0.2、0.1(省、市级文明工地不累计相加且平均考核达标削减系数不得大于1)。
征收的扬尘费用在哪?
补贴工地扬尘治理经费投入
扬尘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实际征收的扬尘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地方扬尘治理专项管理资金,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补贴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经费投入。
扬尘治理补贴分为基本补贴和日常补贴两部分。基本补贴用于自动化冲洗设备、喷雾式降尘器、防尘布。该部分费用在工程开工后,根据施工现场实物、相关凭证等,由受委托征收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未投入相应设备或达不到有关技术参数要求的,不享受相应补贴。
日常补贴用于环绕式喷淋系统和1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视频监控系统。该部分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施工现场实物、相关凭证等,由受委托征收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未投入相应设备或达不到有关技术参数要求的,不享受相应补贴。(姜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