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着力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15.11.2016  14:03

   苏州市财政局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苏州市财政局将对苏州市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苏州市本级(不含区)交通部门的2014年—2015年交通罚没收入和房屋出租出借收入(交通局机关及其下属各单位)、苏州市本级(不含区)国土资源部门的2014年—201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收入。2、苏州市各区2014年—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等3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3、苏州市各区交通部门的2014年—2015年交通罚没收入和房屋出租出借收入(交通局机关及其下属各单位)、国土资源部门的2014年—201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收入。

  日前,苏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局)专门召开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业务培训会议,来自张家港市、姑苏区等十个市、区财政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和参检人员共计5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无锡财政参加财政部召开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布置及培训视频会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财政部于2016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检查布置会,并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无锡市财政局财监局、综合处、资源处、农业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布置培训会议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做检查布置动员,对异地检查的专员办任务分工进行现场抽签。二是由财政部税政司收费基金处有关负责人讲解非税收入相关政策;由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有关负责人讲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等非税收入相关政策。

  根据省厅下一步具体布置,无锡市财监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会同局相关处室,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靖江市财政局启动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最近,靖江市财政局从三方面着手,迅速启动我市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一是组织参加培训,提高检查水平。由局财监科、办公室负责,组织局各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集中收看财政部关于非税收入征缴专项检查的业务培训,分管局领导亲自参加视频会议。参训人员认真听课,自觉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和政策依据,掌握检查方式、方法和要点,强化了责任意识。

  二是确定检查重点,做好查前准备。按照省厅的部署,确定市交通局和国土局为我市非税收入专项检查重点单位,局财监科积极主动会同相关职能科室了解检查掌握内容、政策依据、以往财政检查的相关问题等第一手资料;确保检查组成员对政策了熟于心、工作心中有底。

  三是依法开展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从10月10日起,局检查组开展非税收入重点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工作中注重查调结合,注重规范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在获取第一手真实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非税收入征缴、使用和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推动改革的意见建议,努力提交高质量的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同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依法依策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纪律规定,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如皋市财政局“四个务求”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日前,如皋市财政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四个务求”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一是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务求准备到位。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检查见面会,就检查的主要内容、时间范围、政策依据等作详细布置,要求被查单位在查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为后续现场检查的快速推进节约时间,避免人等资料的现象,确保认识到位、布置到位、准备到位。

  二是关注重点,抓住关键,务求查实到位。根据本地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的具体情况,抓住关键,着重检查本地相关政策制订和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擅自调整政策,违规设立非税收入收缴过渡户;检查非税入库、分解和退、调库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规定级次、科目核算非税收入,存在违规退库和调库问题;检查土地和矿产资源业务审批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重点关注非税收入是否收缴到位,存在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问题。

  三是严明纪律、防控风险,务求规范到位。开展查前廉政谈话,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明确检查组长及检查人员的责任,强调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检查信息;坚持检查沟通会商制度,及时交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群策群力、共同研究分析定性;严格执行省财政监督检查规程要求,确保检查过程规范、检查工作不偏向。

  四是精心组织、沟通协调,务求实施到位。依据省厅要求认真谋划检查方案,对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沟通预算、综合、国库职能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将业务科室的日常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财政监督检查合力,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