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金融业营改增税负调研工作

25.10.2016  18:15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研核查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变化的通知》(财办税﹝2016﹞40号)要求,省财政厅选取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紫金农商行、东方农商行、泗阳农商行、镇江农商行等7家金融企业开展营改增税负调研工作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深入了解金融企业经营情况和税负变化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客观分析税负变化原因,为实现“金融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提出六条完善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