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双严”集中整治活动(三)

28.02.2016  20:03

苏州市司法局 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充分挖掘“大数据”资源,不断完善公安推送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渠道和内容,不仅实现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而且保证信息数据核查处理常态化、制度化,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效能。一是信息比对更“”。比如推送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暂住和居住信息,方便与司法行政机关掌握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和填充,防止出现错项、漏项。二是信息内容更“”。公安一旦对社区服刑人员执行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能第一时间推送到县级市(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司法所,使其能及时作出处置。三是推送频率更“”。公安每半小时向司法推送一次信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获得有关信息,第一时间作出核实处置工作。四是信息核查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岗位核查、及时处置、重要情况上报和督办、严格信息保密等制度,使推送信息数据的核查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南通市司法局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一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下发《社区服刑人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规范信息采集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实现数据信息采集、分析、管理的融合统一。二是明确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主抓部署,矫正机构负责人具体落实,系统相应岗位的执法人员、社工承担信息数据录入以及核查发现错漏项更正补录的任务和责任,互帮共建民警为自查、复查工作主体和直接责任人。三是市局挂职民警对各地自查工作开展复查,通过专项核查、比对、更正、补录,促进县(市)区、镇两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全面、规范、有效地操作使用系统,确保系统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四是组织相应岗位人员开展系统操作知识培训,解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新沂市司法局 开展三项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防范工作。一是实行“两书”互保。要求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保证书”,承诺在日常管理和重大节日期间自觉服从社区矫正监管,司法所将履行情况列入日常考核。另一方面,由司法所与村志愿者及监护人分别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监护重点和防范要求。二是严格“定位”互动。运用手机定位系统,对全市矫正对象进行实时追踪和随机联系,做到信息动态“即需即通、实时联动”。三是实行“巡走”互防。由各镇(街)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社会工作者等进行“地毯式”走访,了解监护工作、掌握矫正情况,并对困难对象进行帮扶。目前,该市760余名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如皋市司法局 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认证”体系并运用到实践中,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水平。一是细化程序,明确“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社区矫正执法规范,结合如皋市工作实际,印发矫正执法规范,对调查评估、入矫宣告、报到谈话、思想汇报、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6项主要矫正活动,从人员组织、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秩序、活动效果等重点环节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形成一整套指导司法所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监管教育的执法标准流程。二是常态检查,严格“质量认证”。借助“矫务通”、视频指挥中心、执法记录仪等监管手段,由专人对各司法所开展的监管教育活动进行全时段“常态化”监督,依据视频录音录像,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逐项达标“认证”。三是强化整改,突出“质量责任”。每月对各司法所矫正执法活动“认证”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重点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司法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多次“认证”不合格的记入司法所管理考核,考核成绩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考核挂钩。

睢宁县司法局 建立分段教育、分类教育、分片教育机制,明确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的形式内容,完善报到首次谈话、定期个别谈话、解矫末次谈话制度。设立县心理矫治室,探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他们还完善帮扶渠道和政策,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纳入全县整体规划,明确资金补贴标准;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各项安置帮教政策提前适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和就业、就学帮扶活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三位一体”的帮扶机制,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怀和家庭的关爱,以帮扶促感化,巩固教育矫正效果。

淮安市清河区司法局 强化考试、考核、考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双严”整治活动。一是开展社区矫正应知应会考试。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条例,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题库,随机抽取题目印制成卷,内容涉及社区矫正请销假、手机定位、外出报备、走访汇报等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主要考量服刑人员刑罚认知及对规章制度的熟悉程度。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誓、集中教育、个别警示谈话等活动后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应知应会考试。二是建立服刑人员月考评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区矫正中心负责人、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成员共同成立考评工作小组,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双八”工作落实、思想电话汇报、刑罚服刑意识及管理等级进行研讨评判,对服刑人员当月接受矫正表现情况予以良好、合格、不合格三种评定,对不合格的对象上调管理等级,制定专门矫正工作方案,及时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矫正监管岗绩效考核。将内网信息录入、矫务通数据上传等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司法所月考核范畴,每半月区矫正中心通报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使用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司法所完善工作轨迹。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重监管、抓末端、促创新。一是通过QQ群要求每天上午由各司法所专职社工向所长及社矫局汇报前一日人员活动、监管等情况。二是通过规范矫情分析样式,列出三大项15小项的基本矫情进行分析,司法所及时传真至区司法局,以便司法局及时掌握一周矫情。三是通过网络值班巡查形式,对司法所矫正工作进行汇总研判,指出当月矫情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并及时提出工作要求。

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 分4个片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一是督查档案,规范矫正程序。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监督教育措施落实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到位;二是电话点名,个别疏导谈话。随机抽取社区服刑人员资料,以电话形式通知该服刑人员到司法所谈话,了解其接受教育矫治情况和思想状况。通过督查组随机抽点和司法所全员电话点名,全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在位,无一人脱、漏管。在此基础上,各司法所还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话心理疏导,对有吸毒史、有疾病的服刑人员给予人文关怀;三是集中教育,重申矫正制度。在集中教育中重申“禁止令”、请销假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管理规定,告诫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 2月份以来深入开展信息系统自查,由互帮共建民警牵头,组成4个检查组,依据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工作台账,对平台上所有电子信息进行一次集中比对,查漏补缺,及时更新更正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组织实施遵纪守法专题教育,邀请区党史办专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形势政策专题教育讲座2场,将“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学习内容分期列入月度集中教育学习,目前已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形势政策学习9场;狠抓不假外出专项整治,加强手机定位管理,扩大手机定位范围,将定位人员扩大到故意犯罪、有犯罪前科等6大类,同时重申上级规定的请假事由,要求各司法所规范请销假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坚决查处、打击不假外出等违规行为,目前,已查处不假外出人员2名,均在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面前做了公开检讨。   

丰县司法局 近日设立社区矫正评议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监狱挂职民警及相关司法所长担任委员,主要对审前调查评估报告、拟提请减刑、收监执行必要性以及其他需要集体合议的事项进行集体评议,委员意见记录在案,形成合议记录,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