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 爱鸟护鸟氛围显成效
4月20—26日,在江苏省第34届“爱鸟周”期间,泰州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依法保护鸟类,建设美丽中国”的宣传活动。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开展好今年“爱鸟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爱鸟护鸟社会氛围,泰州市林政站下发通知,对各市(区)“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进行了安排部署。
电子屏幕与移动媒体相结合,开展活动主题宣传。泰州市林政站利用单位电子屏幕,打出“每年4月20-26为全省‘爱鸟周’日,今年是第34届,主题为‘依法保护鸟类,建设美丽中国’。 给鸟儿一片天地,让自然多点美丽。还鸟儿一些空间,让生命充满和谐”的宣传标语,此外,借助“12316”惠农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村群众发送“爱鸟周”信息,告知春季是候鸟回迁季节,也是野生动物疫情高发期,请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的宣传短信,从而进一步营造宣传的氛围。
设立展架,印发宣传单,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4月21日上午,兴化市林牧业局、李中镇团委、李中镇中心校在李中省级湿地公园风景区共同开展了以“依法保护鸟类,建设美丽兴化”为主题的第34届“爱鸟周”宣传活动。现场通过科普宣教、设立鸟类图片展架、发放宣传资料、学生代表表态发言、悬挂鸟巢等形式,向学生代表及广大游客进行宣传教育。此外,泰州溱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在公园内外摆放宣传展架、印发宣传单、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游客宣传爱鸟护鸟的意义。
适时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类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饭店。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靖江、姜堰发现个别有非法经营利用野生鸟类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收缴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死体300多只,活体26只,同时向其他经营者发放了爱鸟护鸟宣传资料。
全市各地通过开展形式多、范围广、力度大的“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爱鸟护鸟意识,倡导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了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