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润江苏、法治阳光”专项活动(七)

23.12.2014  19:03
 

南京市司法局 12月16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座谈会,局长黄永祥要求全系统充分认识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依法治国重大决定,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他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作用,提升维稳促安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基础,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南通市司法局 联合多家机关部门,以崇川区城东街道为试点,建立崇德少年法学苑,在辖区11个社区、7所学校建立分苑,聘请77名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组建法治教员队伍,在社区和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编撰一至八年级普法教材,形成青少年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网络,开展系统化送法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受到师生欢迎。

张家港市司法局 以“弘扬宪法精神,学法用法维权”为主题,组织律师、法官、普法讲师团成员等专业人士,将“法治课堂”搬入企业车间一线、建筑工地现场,通过以案释法、法治书会、法治宣讲等形式,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讲解《宪法》、劳动就业、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识。   

邳州市司法局 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一室一道一栏”建设;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法治漫画征集和法律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成立校园普法团,定期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将法治校园创建纳入教育工作考评范围,制定考评办法,促进规范化、制度化。   

宝应县司法局 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和全县公职人员集中学法考试;组织司法所人员、普法志愿者、“三老”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月度专项宣传;与商场、超市、窗口单位展开广泛对接,借助各单位的公示牌、LED屏,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   

金湖县司法局 以“三农”为对象,开展“法治阳光、照耀三农”活动。他们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1家单位在金湖翠湖园公园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36名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法律解答、一对一法律宣传,同时向前来咨询或者过路的群众赠送各单位制作的普法购物袋、普法书籍。

沛县司法局 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利用覆盖各社区的法制宣传专栏、法制宣传海报,各村的法律服务站(点)、广播广播、法制图片展等形式,以点带面,深入推动全区的普法宣传工作。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12月17日联合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军转干部共77人,参观南京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解建设基地的目的和意义,并围绕法治培训和测试区、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展示区一一向学员们介绍。

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 借助网络平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12348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窗口、报纸、电视等途径,对活动内容及时宣传,对活动情况广泛报道,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编校:邵建新
来源:相关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