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04.07.2017  05:5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李强书记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月28日至30日,省厅派出检查组,对无锡、南京等地的14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履职到位、措施到位。
      检查内容包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灾预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复查双“三查”工作开展情况;群测群防网络和突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站(点)建设情况;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应急专家库、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情况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系统掌握使用情况。(厅地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