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09.03.2016  19:24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安保工作,黑龙江省消防总队采取措施,于3月5日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提请当地公安机关部署派出所同步开展此项工作,调动广大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严格按照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组织开展督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执法,强力整治。各地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对检查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规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坚决依法处罚。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放,消防知识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大消防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使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逃生自救的常识以及日常防火的方法,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法制意识。

  强化演练,及时施救。行动期间,所有学校都要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消防大、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大中小学校灭火救援疏散预案的修定工作,深入开展“六熟悉”活动,强化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都能做到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