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部署开展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5.12.2014  13:15

  近日,大丰市检察院为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院、市纪委部署,决定今年12月份和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院开展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专门对整治工作做出了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严明纪律规定。该院重申和明确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明主体责任,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干警收受购物卡,干警收受购物卡视同收受现金。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该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内网刊物和节前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严禁收受购物卡等纪律规定的教育提醒,切实增强干警讲政治、明纪律、守规矩的自觉性。同时将执行严禁收受购物卡规定情况纳入干警年终总结和中层以上干部述廉报告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专项督察。该院把执行“两个严禁”情况列为收受购物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不定期专项明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