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泗阳警方开展巡防工作确保年终岁末社会面稳定
春节临近,为确保年终岁末社会面稳定,宿迁泗阳县公安局认真研究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合理调整巡逻防范模式,充分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巡防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切实各类压降案件发生,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多少”结合,“增强”巡防力量
针对警力相对较少、各项警务工作繁重的现状,该局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基本理念,并将其贯穿于巡防工作实际。一是创新巡防工作模式。县局巡特警大队全面实行年终最末巡逻新机制,将县局的6个街警平台值守与日常巡逻防范工作相结合,即巡防人员将街警平台作为巡逻中途的休息点,在巡防间隙休息的同时承担街警平台的值守职能,实现不间断执勤,最大限度地节约警力。各派出所值班备勤民警全面上路,实行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工作模式,将有限的警力最大限度地压在路面。二是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创新“1+2+X”的巡逻模式,即由一名社区民警带领两名协警或驻村保安,再加上所在辖区无固定数量的治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以及村组干部等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防工作。社区民警在开展入户调查、出租房屋登记、场所管理等社区警务工作过程中,同时在辖区开展巡防,与辖区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辖区治安状况,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三是合理发动社会力量。主动与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内部安全重点单位等部门的联系,针对物业工作人员、小区及内部单位的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内部防范意识和能力,督促其加强对本小区、单位范围内的巡逻防范。在民警开展巡防工作的同时,对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保卫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确保各类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二、“黑白”结合,“增强”巡防密度
根据各类常见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客观分析其规律与特点,以此科学调配巡逻警力与时段,挤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空间。一是加强公开巡逻。每日组织巡特警上路,佩戴相关装备开展武装巡逻工作,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抽调机关各部门民警,组成各个巡防分队,在路面人流量高峰期间开展徒步巡逻,扩大见警率与管事率。针对岁末年终车流量激增的实际,交警部门结合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调整勤务工作模式,实行流动式工作法,即在安排一部分警力流动疏导交通的同时,开展巡防工作,提高路面管事率。二是加强夜间防范。将辖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金店、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等作为重点,对其夜间值班人员是否配备充足到位、门窗是否牢固等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存在隐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针对大排档、烧烤摊、KTV、酒吧等场所,在晚间容易发生酒后滋事而引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安排警力驾驶警车加大在上述地点的巡防频率。三是加强技防建设。结合技防城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大社会面治安监控设施的建设,尽量扩大监控系统的覆盖面。重视对内保单位技防设施的督促检查,对企业、学校等面积比较大的单位,加强对周界报警系统、红外电子围栏等设施的建设与使用。对金店、金融机构等面积较小、封闭性相对较强的场所,着力普及CK报警系统的安装,实现发生意外时自动报警,公安机关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科技的手段补充人工防范的不足。
三、“明暗”结合,“增强”巡防实效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通过巡逻防范压降案件的同时,力争通过秘密蹲守等措施,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提高案件打处质效。一是合理安排力量。在坚持着装公开巡逻的同时,强化便衣队伍建设与公开巡防力量明暗互补,以辖区农贸市场、工企业等人员密集地段为主,进一步向背街小巷、人员稀少等巡逻盲区延伸,延伸巡逻覆盖面,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逻防范态势。充分发挥便衣人员机动灵活,隐身于人群之中的优势,在各类违法犯罪易发地点进行蹲点、伏击、跟踪,精准把握犯罪规律特点,实现打击犯罪于出其不意,力争抓获现行。二是加强考核评比。发挥巡特警大队便衣中队、刑侦大队反扒小组等专业便衣巡防力量主体作用的同时,重视派出所在巡逻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其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消除安全隐患、压降案件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之中。注重特情耳目作用的发挥,按照规定为其解决相应的特情费用。民警、辅警以及治安志愿者等社会人员抓获现行人员,及时对其进行表彰奖励或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增强其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同时,发挥积极正面的导向作用。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当前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确保依法开展巡逻防范及相关处置工作。一方面是加强警务实战操作技能的培训,增强其在巡逻工作中发现和制服嫌疑人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引导民警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保证在执法过程合法行为本身规范,执法过程中取得的相关证据合法有效,避免因程序上的瑕疵而影响证据效力,甚至导致民警因执法不规范而被追责,为案件后期的顺利办理打下基础。(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