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财政积极开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6〕2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一)资金下达。
省财政以2015年实际下达给各市(省辖市本级,下同)、县(市)“三项补贴”的资金总额为依据,将中央下达我省的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解到各市、县(市),各市、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三)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
补贴计发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以及补贴标准,由各市、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应在各市、县(市)范围内统一。
(四)其他要求。
1.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2.各地应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常州市财政局2016年发放农业补贴超1.7亿元
近日,我市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经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核查确认,全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149.8万亩,涉及农户41.8万户,补贴资金17228.4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亩115元,所有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
今年的补贴资金下发工作还凸显三大亮点:一是实现补贴“三合一”。在全市范围内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下发工作开始前,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印发了《常州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结合市财政“惠民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强主动宣传,使农民及时准确了解今年的政策变化。三是开放监督渠道。资金发放期间还专门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方便广大农民咨询。
常熟市顺利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
一是出台制度。按财政部、省财政厅对涉农补贴改革要求,常熟市制定出台了《常熟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旨在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明确补贴范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流转农村土地的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发放依据为计税耕地面积,补贴标准为118元/亩。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种植草皮的耕地(不破坏土壤耕作层的除外)、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三是按规定发放补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核实,2016年全市核定计税耕地面积56.7万亩,剔除不予补贴面积10.8万亩,确定应享受补贴面积45.9万亩。截止7月底,财政部门已将补贴资金5415.72万元全部通过“一折通”系统发放到位,惠及农户51272户,切实保障了农民切身利益,有效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提供了保障。
仪征市今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逾4000万元
今年仪征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应享受补贴面积350325.14亩,补贴资金4203.90168万元。截至8月19日,全市应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补贴到位率100%。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农户咨询及投诉。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相关政策,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仪征市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仪征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重新制定补贴标准,规范操作程序,重新核定面积,通过“一卡(折)通”向农户发放,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今年全市补贴发放依据是计税耕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涉及8个镇和2个办事处,补贴村数132个,补贴户数84643户,补贴依据面积为369161.74亩,采用排除法排除的面积合计为18836.6亩,其中非农业征(占)用耕地面积7672.2亩,其他应排除面积11164.4亩。仪征市根据本次补贴政策改革要求,今年重新核定补贴面积;市农委认真审核、汇总各镇(园区)上报的补贴面积,向镇(园区)反馈经初审核定长年抛荒、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并将审核汇总后的补贴面积上报市政府审定。
下一步,市财政、农委、纪检监察等部门将在全市各镇(园区)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确保补贴措施落实到户。
阜宁县顺利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
今年是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第一年,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阜宁县努力克服“6·23”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带来的时间紧、人手少等不利因素,县、镇二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班加点,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做好补贴面积核实、农户基础数据的采集、核实、录入等工作。该县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于8月1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16亿元,补贴面积98.03万亩,惠及21.5357万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