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19.11.2014  12:09

   苏人社发[2014]30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二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28号)要求,为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促进2015届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决定从10月起,在全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


  二、活动内容


  宣传我省各地就业和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组织用人单位走进省内外高校,招聘引进我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


  三、活动安排


  1.招聘平台进校园。进一步完善综合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三位一体”招聘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高校的信息衔接和人才合作,在校园内安装网络终端,开通短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方便学生在校园内直接查询各地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深入校园开展专业化、小型化、网络化的招聘服务,为高校学生提供更多、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2.名企引才进校园。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进校园招聘引进各类紧缺急需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组团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二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走进全国重点高校举办江苏专场引才活动。省厅将统一组织一批赴外招聘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用人单位到目标院校开展引才活动。


  3.宣传推介进校园。充分利用高校网站、宣传栏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地人才引进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地人社局长到高校集中的大学城和重点高校开展宣讲活动,推介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宣讲就业形势、本地就业与人才引进和就业服务安排;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介绍企业用人理念,为毕业生求职择业提供指导;选树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以“立足基层,成长成才”为主题,深入高校举办报告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施展才华、成长成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平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强化就业服务,打造服务品牌,要按照省厅部署,精心谋划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整合各类优势资源,有计划的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此次活动由省厅统筹协调,全省人社系统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地要积极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岗位开发和需求信息收集、发布上下功夫,把本地区的就业政策尤其是人才引进政策讲深讲透推介到位。活动期间各地人社局长进校园宣讲应不少于2人次,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和基层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进校园宣讲各不少于5人次。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认真研究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时期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深入校园、深入院系、深入班级,走到高校毕业生身边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要以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省内外高校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构建校地合作长效机制。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通报,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最新动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各方反应、有关数据和活动效果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予以通报。


  请各地在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安排表、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厅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晓军、薛明洁


  电话:025-83238910、8323889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厅统一组织活动计划安排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