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05.04.2017  19:45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3号)有关要求,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

 检查重点在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等。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着力查找阻碍扶贫政策落实、制约扶贫资金整合及效能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层次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实现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