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严以用权专题交流研讨

09.11.2015  17:19

11月6日,省司法厅党委围绕“严以用权”专题,重点就“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为民,按规矩办事”这一主题开展第一次互动式交流研讨。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主持交流研讨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学习会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姜金兵,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力、周红养,厅党委委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魏钟林,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赵庭朴,法治宣传处处长李长山,律协秘书处秘书长金小明先后交流发言。

柳玉祥指出,严以用权,是讲纪律、守规矩的最直接体现,是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重要标准,也是对领导干部作风的最根本考验,务必时时牢记、事事对照、处处谨慎。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 心中有民,始终心怀感恩。 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重要指向,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负责任地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坚持做到用权为民,守牢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公器私用,绝不因私废公,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心中有戒,始终心存敬畏。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法治思维,经常对照党章、习近平总书记“七个有之”的告诫和“五个必须”等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时刻保持思想和行为上的“窗明几净”,做到思想有戒、行为有戒、追求有戒,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刚直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心中有责,始终心系发展。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勇担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做一个有为的司法行政人。

柳玉祥要求,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入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查查是否存在“学思结合不紧”“问题排查不透”“措施整改不力”等问题,及时进行“补课”;认真筹备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工作督导,强化质量考评,确保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取得实效;要深入开展学党章系列活动,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唤醒和强化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增强践行“三严三实” 的行动自觉。

省厅领导班子、副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交流研讨会议。